驅車離停車場連撞兩車
車禍司機:食咗200粒安眠藥

蘋果日報 2008/10/22 00:00


受傷男子姓徐(34歲),由於他送院後仍未恢復神志,院方不知他是否真的吞下大量安眠藥,會密切留意他身體狀況,稍後可能安排抽血檢驗所服食的藥物種類。
事發昨中午12時許,徐姓男子前往大埔超級城9樓停車場取走客貨車,準備運送一批減肥藥及藥膏到市區。消息稱,他驅車駛至一個左彎時,客貨車車頭連環撞向兩輛停泊上址私家車車尾及車頭,姓徐男子則被困車內。警員到場將他救出送院,其間他曾表示「食咗200粒安眠藥」,現時留醫情況穩定。警員暫未能替他進行酒精測試,意外中他僅手腳擦傷無大礙。
假若服下200粒安眠藥會怎樣?屯門醫院急症室醫生馮顯達拒絕評論事件,但指現時安眠藥所含壓抑中樞神經成份較30年前的藥性為輕,對人體構成傷害較低,但若患者本身以酒送服安眠藥,而兩者都具壓抑中樞神經功能,嚴重可損害呼吸功能,甚至窒息。

服藥影響駕駛即違例

根據香港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39條,任何人士在道路上駕駛車輛,受酒精及藥物影響以致沒有能力控制該車輛即屬違法,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判監3年,若經簡易治罪程序定罪,首次犯罪監禁6個月,再犯監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