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先科國際前主席黃創光及兩名律師等人涉妨礙司法公正案,區域法院法官馮驊昨裁定4名被告共5項罪名全部表面證供成立,需就控罪答辯。其中2人已表明不會出庭作供或傳召辯方證人,而律師林炳昌及大律師艾勤賢將於今日決定是否選擇出庭自辯。
4名被告共面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及披露受保護證人資料等5項控罪,各被告均於控方舉證完畢後,以證供不足以證明控罪為由申請毋須答辯,並要求法官裁定各被告無罪釋放。法官昨裁決時指,由於次被告徐敏偲所作的誓章在撰寫成英語後,並未有任何經宣誓的人士繙譯給她作確認,所以不接納該份為正式誓章。法官因此裁定她所面對的宣誓下作假證供罪名表面證供不成立,但將控罪改為企圖在宣誓下作假證供,故她亦需對此控罪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