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筆者已在本欄指出,筆者是贊成繼續維持介紹形式上市。介紹形式上市這機制本身並無問題,不少地區股市也有採用,當年港交所(388)也是以介紹形式上市。事實上,真正問題在於近年港交所的制度有太多改變!
例如在2007年中開始,港交所已逐步取消上市公司需要在報章中刊登聲明及通告等,就以今次亞果為例,假若在上市前,它能在各大報章中刊登其公司及股份資料,相信很多投資者可能會察覺亞果是否已經1拆10。再加上,刊登在報章中,在閱讀方面肯定較在港交所的網頁中,翻閱300多頁的招股書容易。
其次便是近年推出的開市競價時段,由於以介紹形式上市,該股已有一批舊有股東,但本港散戶卻無貨,極之容易出現貨源歸邊供求失衡的情況,引致股價在上市時大幅波動。
筆者認為,應為介紹形式上市的公司引入莊家制,增加介紹形式股份的透明度,及推出如內地的新股停牌機制等。
順帶一提,今年以介紹形式上市的股份,例如宏霸數碼(802)、心連心化肥(1866)等,在上市初段皆出現大幅波動,可見現行機制有待完善,以保障散戶的利益。
作者譚紹興為證監會持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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