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市面冇得買 兩年輕巴膠撬走錢箱兼偷錢今判囚

蘋果日報 2019/08/01 14:37

陳家偉蔡俊傑巴膠偷巴士錢箱

曾於巴士公司任職的兩名年輕巴士迷,七度於凌晨時分偷去巴士錢箱內的現金,並將五輛巴士上的錢箱連錢一併撬走,繼而將錢箱放在其中一人擁有的退役巴士上。兩人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13罪,法官今判刑指,兩名被告自稱想獲得在市面上買不到的巴士配件,但這並非犯案藉口,直斥二人所為完全罔顧巴士公司的財產權,分別判二人入獄18及23個月。
案發於去年8月13日至9月6日 ,兩名被告依次為任職傢俬裝嵌技工的陳家偉(21歲)以及地盤工人蔡俊傑(21歲)。他們承認12項盜竊罪,次被告另承認一項偽造文件罪。

次被告曾偷駕他人退役巴士

庭上透露,次被告去年2月18日偷偷駕駛屬於他人的退役巴士「遊車河」,今年3月被判囚16個月,現仍在服刑。由於次被告是於該案保釋期間犯下本案,法官下令將本案的20個月刑期與上案分期執行,換言之,次被告遭加監20個月。
庭上透露,首被告於書面陳詞指,二人有計劃犯案,角色均等,惟次被告則指首被告才是案中主謀。代表次被告的律師今求情時進一步反駁,謂二人犯案前從無計劃,只曾短暫討論;次被告只是聽從首被告吩咐,偷走涉案巴士錢箱及負責把風。
至於首被告指稱二人偷錢箱後曾平分涉款,次被告一方亦否認此說,直指兩被告沒有討論分錢問題,又透露首被告在得手後取走所有錢箱及款項,次被告卻從未獲分涉款。

僱主願待他出獄後重新聘用

法官判刑時則指,即使次被告只是負責把風,兩被告的罪責亦屬均等。況且次被告犯案期間曾使用涉案車輛,並非如他所言般無辜。
法官又透露兩名被告的書面求情內容。首被告於2013年9月輟學後,到九巴當學徒,原本獲公司安排到職業訓練局進修。惟他希望多賺錢,遂於2016年辭職。首被告同年斥資四萬元,購買退役巴士。法官又指,首被告案發前在宜家家居任傢俬裝嵌技工,獲僱主首肯在他出獄後重新聘用。首被告的母親亦關心兒子,認為他本性單純,支持兒子更生。

辯稱偽造車牌為避仇家

次被告則曾於2014年至2017年間任職城巴維修技工,又在網上開設汽車俱樂部,幫助會員修理汽車。他亦於2016年購買了一輛退役巴士。求情又透露,次被告曾本案發生前曾偽造車牌,並辯稱此舉只因去年2月有人曾向其退役巴士投擲糞便,遂以此躲避仇家,並非為了逃過警方調查。
法官判刑時指,兩名被告要是為了完善其退役巴士的配件,各自偷去一個巴士錢箱已足夠;但二人於案中卻偷去五個錢箱及合共約1.5萬元現金。即使兩被告是在短時期內犯案,案發時亦年輕,但他們均已年滿20歲,有能力明辨是非,須承擔後果。
【案件編號:DCCC51/19】
記者鄭語霆
-----------------------------
【每周送10萬】
升級壹會員獨家尊享,立即參加10萬火急大抽獎 !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52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