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機場襲羅冠聰被告判囚 旁聽者高呼:狗官!盲官!
非法集結劉必泉襲擊羅冠聰高傑飛唐發祥林錦嫦
香港眾志的羅冠聰今年1月到台灣參加當地政黨「時代力量」座談會後,回港時在機場遭一群「愛國」滋事者打傷及淋潑液體。4名男女今被裁定罪成判囚3個月,旁聽的支持者先靜默兩秒,有人打破沉默「嘩」一聲後,各人即紛紛痛罵「抗議!」「狗官!」「盲官!」「你憑乜嘢呀?」庭警安撫他們尊重法庭,有人回應「盲官嚟㗎嘛!點解唔嘈呀!」。
散庭時,眾人仍未熄怒火,揚言「香港玩完!司法已死!」有人更直呼裁判官全名,聲言要「打倒黃絲官」及「打倒狗官」。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的次被告並於庭外叫「愛國無罪,反港獨有理」。
4名被告被裁定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罪成,裁判官判刑時指,香港是奉行法治的文明社會,4名被告同獲法律保障表達意見的基本權利,惟同時必須守法,不可以以政治立場為由違法,法庭判刑須謹記維護公共秩序之重要及決心。
裁判官又指,4人向羅冠聰表達不同政治立場,有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令羅及保安員遭受危險,羅最終亦受傷,罪行嚴重。各人經審訊後定罪,沒顯示悔意,判即時監禁屬合適,但考慮與同類案件規模相比,本案規模及影響範圍較小、涉及武力較低、人數較少、時間較短,故刑期可相對較短。
被告高傑飛、唐發祥、鄺桂嬋透過律師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全部獲批准,各以4,000元現金保釋。劉必泉起初豪言「唔使保釋!我要上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然後神氣十足步入囚室,但散庭十多分鐘後他突然轉軚,再開庭時以下月要與妻子旅遊為由,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稱身上沒有4,000元,終獲准以1,500元保釋,除下月到澳洲旅行之外,其餘時間不得離港。
另外,劉最初不欲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時,旁聽者亦即時勸喻「保釋啦!我保你出嚟!」亦有人齊聲重覆叫「保釋!保釋!保釋!」。
被告劉必泉(舉手者)以下月要與妻子外遊為由,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許頌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