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人誌︰誤居城寨—日本議員吉田一郎

蘋果日報 2019/12/16 02:20

蘋果X立場結業九龍寨城日本議員吉田一郎WAREHOUSE川崎

「想不到香港的夜景原來這麼美。這麼美好的事物一下子就沒有了,真不甘心。」

這是《英雄本色》裏面Mark哥的對白,也是吉田一郎著作《香港街傳》第一句。這本書記載了他在香港的十年時光。第一章寫九龍寨城,他曾經誤打誤撞住過的地方。最後一章是香港年代記,由1982年記到1997。1982年,鄧小平宣佈收回香港。1997年是《香港街傳》出版。這本書出版的第二天,香港主權移交中國。
撰文、攝影:楊天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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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EHOUSE川崎」是複製城寨風貌而聞名,內裏唐樓露台做得很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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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議員吉田一郎熱愛香港文化,把香港當第二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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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EHOUSE川崎」牆上貼有大量街招,有不少是皮膚病葯物廣告。
還原罪惡之城
訪問吉田一郎原是因為東京「WAREHOUSE川崎」關門。那是一座遊戲中心,特色是模仿香港當年的九龍寨城。由於做得逼真,所以成為九龍寨城迷的朝聖地。然而它11月17日關門了。得知吉田一郎在九龍寨城住過、研究過、寫過書,所以約他做訪問。

邀約訪問前要先調查受訪者資料。方發現曾經有網民在twitter斥他是「日本五毛」。吉田一郎對香港現時的抗爭運動,並不全然支持。不少帖文均批評示威者縱火、破壞,儘管他也偶爾指摘政府無能收拾殘局。

這樣的人,他在香港經歷過甚麼?批評示威者,又是出於甚麼原因?

抱着這樣的疑問,11月一個下午,我和吉田一郎去「WAREHOUSE川崎」。

「WAREHOUSE川崎」特意將外牆加工成港式貨倉的模樣,工藝精緻,但牆上寫的「一日五食」卻又讓人黑人問號。內進亦相同,播放的廣東話對話發音標準(兩個女人在討論WAREHOUSE有咩買、有無冷氣),但海報上的中文卻又穿崩處處。(一張夜總會海報上有個穿胸圍的女人,上面寫道:我係女人。)

二樓牆上有紅漆寫着八個大字:衹顧收穫,不願耕耘。「這是我拍的照片。」吉田說。「大概是設計師在我的網站看到,拿來用了。」

八個字攝於九龍寨城龍津二巷萬安樓,正是吉田住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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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祇顧收穫 不願耕耘」這塗鴉曾經出現在吉田住過的城寨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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鋅鐵信箱是香港唐樓特色之一。
港孩圍搶一蚊
第一次來香港時,吉田一郎只有13歲。時為1977年,他和家人去旅行,去珍寶海鮮坊。導遊意味深長地說:「把一元硬幣丟入海,很有趣喔。」他照做。成群港孩隨即跳水去撿。吉田嚇呆了。

「那些可是和我年紀差不多的孩子呀。」他說。

第二次來港是1980年。想入住元朗一家旅館,但旅館只招待18歲以上人士。一個孩子見了說:「No problem。」將吉田的登記資料從16歲改為18歲。

1984年,吉田第三次來港。下榻重慶大廈,與賓館一個青年聊主權移交,聊《中英聯合聲明》。

他問青年:「怎麼辦?果然還是逃吧?」

「現在距離回歸還有13年,再加50年不變,就是63年。63年後我都死了,是但啦。」

「要是還沒死呢?怎麼辦?」

青年笑而不答。

是為吉田對香港的最早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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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客人對假燒味店感興趣,而旁邊的自動販賣機也特別改造成懷舊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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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EHOUSE川崎」是東京一座遊戲中心,可惜上月中已結業。
聽《半斤八両》
吉田讀中學時想學中文,因為覺得搞笑。那是70年代,日本少年流行用收音機收聽中國廣播,聽完在學校裝模作樣扮着玩。吉田也玩,但他想,要是懂中文應該更好玩,所以他學中文。

對香港感興趣,則源於電影《半斤八両》。「學中文時唱的都是《我愛北京天安門》,聽到許冠傑唱『我哋呢班打工仔』,覺得像日本搖滾,很有趣。」

中學畢業後在法政大學讀社會學,其間想出國留學進修中文。如是便在1985年第四度來港,展開他一年半的中大留學生涯。起初住在上海街一間日本人旅舍,沒機會講廣東話。想搬出去住,但租又貴。怎麼辦?

給他找到一個比市價便宜一半的單位。單位位於西城路。「西城路喺邊呀?」他問經紀。「呢度唔建議你住。」經紀答。細問才知在九龍寨城。進去一看,只覺又窄又臭。但除此以外似無不妥。寨城內隨處可見放學回家的女學生。「連她們都可以安全出入,我也沒問題吧。」遂決定租下。

住下後,如他所料,九龍寨城安全。

但不是說那是黃賭毒的溫床嗎?對此吉田有兩個解釋:首先,80年代中,香港警察已經可以自由進入寨城執法。然而就算是不能執法的70年代,據吉田所知也不太危險。「九龍寨城治安惡劣,只是警察的說法。為甚麼他們這樣說?因為70年代警察是『有牌爛仔』,與黑社會勾結。他們被指辦事不力導致毒品橫行,就推說毒品來自九龍寨城。不能入內執法,他們也沒辦法。其實那是藉口,警察收了錢嘛。」

住九龍寨城的日子對吉田的人生影響甚深。是在這裏,他認識到有種地方叫做「飛地」。留學後返回日本,畢業後再赴香港,任記者,上電視、電台,做報刊主編。主權移交後回日本進修碩士學位,畢業論文也是以「飛地」為題。

也是在九龍寨城,他看見居民如何設立「城寨福利會」。吉田學會何謂「自己寨城自己救」。在他眼中,與這套自治精神呼應的,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馬照跑、舞照跳。實在是很聰明的想法。」1998年回日本。帶着這套理念,他搞大宮市獨立。
獲封日本長毛
2001年,日本政府出於行政方便,將大宮、浦和、與野三市合併成埼玉市。這消息讓吉田一郎非常生氣,因為大宮市是他的故鄉,所謂合併其實是將大宮市的資源拱手相讓,令大宮成為浦和的「殖民地」。

為反對合併,吉田在街頭高呼大宮獨立。在流亡政府網頁,他這樣寫:「讓我們向香港的『一國兩制』學習吧!讓大宮獲得自治,走向獨立!」

同年,吉田參選埼玉市長,落選,選票排尾二。2003年選市議員,落選,選票排第尾。2007年再選市議員,排第四,當選。此後他的支持率便一直高企。問吉田箇中原由,他說,以前大宮人不明白他的立場,但一年又一年,看着大宮逐漸失去它擁有的東西,人民懂了。

還有一個原因:他在議會的表現,與絕大多數日本議員不同。總的來說有點「港式」﹕發言比較出格,身體動作比較多,情緒比較激動。為此他曾被其他黨派議員批評「沾污市議會格調」,被議會的「懲罰特別委員會」四度招呼,還被提出過「辭職勸告」……

有一年,中國社會科學院派員前往埼玉市議會考察。看見吉田的作風,考察團長對他說:「你是日本的長毛!」吉田只打個哈哈,因為他更喜歡的其實是黃毓民,最愛看毓民在立法會用普通話罵高官「不該」(仆街)。

「1996年他辦的《癲狗日報》,我每天都有看。」訪問中他還對我特別提到,自己也曾經搞過辭職公投,而且幾乎與毓民同時。話說2009年,埼玉市議會有個奇怪制度:無黨派的議員沒有發言權。吉田深感自己將被滅聲,因此反對抗議,並決定辭職補選,變相公投。

「這是表現民意支持的最好方法﹗」他說。結果那次補選,他以第一高票重返議會。我問他,作為日本政壇的「奇行種」,會不會覺得被排擠?他說會,但是,「議員嘛,最終還是得講選票。無論是多麼奇怪的人,只要得到選民支持,就不會被討厭。」補選以來,每次市議會選舉吉田都是票王。「所以就算覺得我是怪人也拿我沒辦法。」

日本有選舉,吉田信選票。就這樣,他做了12年埼玉市議員,至今仍是。
8.31食催淚彈 烏龍茶洗眼
香港當然也有選舉,只是不公平。議員權力有限,功能組別制度向建制靠攏,現在還要玩DQ。香港的選舉不是真普選,立法會不能代表民意。在這意義下,法治何義?守法何義?

2019年,香港人思考這些問題。

這一年,吉田因私人工作經常往返香港和日本。單是反送中期間,他就去過三次。8.31那天他也在,還吃了催淚彈。要抗爭者為他洗眼。

「用的竟是Suntory烏龍茶,而且洗完之後就不痛了呢。」

他形容香港是他的「第二故鄉」。讀過書,打過工,身份證也有了。正因如此,目睹現時的香港,他格外悲傷。

「旺角、油麻地……我在附近住過的。看到這些地方受破壞,就覺得很心痛。」

他說的「破壞」,是指示威者。為甚麼一個在香港住過十年、搞大宮獨立、喜歡黃毓民的人,會與香港抗爭保持距離?從11月11日他寫的這段話可以窺見一點:「警察向攻擊中的示威者開槍基本上合法。示威者向不滿人士施暴是非法。再者,向對方淋火水、點火,是殺人未遂的重罪。不只是香港,在日本以至所有地方都是如此。因為這是法治社會的大原則。並不是『哪邊都有錯』。」

吉田批評示威者,不是因為他不支持民主,而是因為他特別在乎「法治」兩個字。他認為,只要是違法行為,無論是示威者還是警察,都不對。

他也是由此角度看「六大訴求」。違法的訴求不應同意:「很難要求『釋放被捕人士』,這樣做就不是法治社會。」合法的則可以做、應該做:「必須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警察一定不高興,但警察反對也應該做。」還有「那個大嬸(Obasan)」也應該下台。「我猜林鄭月娥也想辭職,但中國政府不同意。然而無論中國政府是否同意,她都應該辭。」

「破壞的人、放火的人,要透過審判承擔責任。做得過火的警察,不合警例開槍的警察,也要好好調查、處罰。

「不過……」說到這裏他不等我反問,先行自戴頭盔。「『最高負責人辭職就可以』這想法,也很『日本人』吧。因為日本有選舉。日本人會認為,甚麼事情都好,選舉贏了就行。」

日本有民主。法例不是極權說了算,所以市民要守法,如果對法例不滿意,就在下次選舉拒絕投票給立法的人。

吉田續說:「但是香港呢,他們會取消黃之鋒的選舉資格,儘管他根本沒說要香港獨立。這樣做,選舉就變成笑話。既然有選舉,應該讓它好好反映香港人的聲音,讓它好好幹,無論何種主張的人也讓他參選才對。政府是萬萬不可做這種事的。」

問題就是,政府做了。

香港沒有民主。法例不由市民訂立,對法例不滿,市民也無可奈何。怎麼辦呢?

見面時沒能問到這個問題。思來想去還是覺得太重要,透過電郵補問。吉田答,他還是認為應該守法。

「有沒有民主和法治完全是兩個次元的概念。在不完全民主,或沒有民主的國家,也不可以自由地殺人放火。

「不守法就要罰是當然的事。」他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