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監管】從成本及難度著手!港交所擬三招趕絕殼股
港交所殼股
港交所(388)擬三招趕絕殼股!港交所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接受《經濟日報》訪問時表示,將會從擴大反向收購、持續上市要求及現金公司定義三個方向,增加養殻及啤殼成本及難度。
在反向收購上,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轉變後,兩年內以非常重大收購轉變主業,建議期限由2年至3年,至於「拆件」注資,建議將滾動計算的3年內,公司進行的收購和交易,會被視為單一交易,考慮是否構成非常重大收購。
過渡期方面,擴大持續上市要求和現金公司定義,會建議給予12個月過渡期,讓其改變現況,但反向收購相關措施不擬設過渡期。
他指出,自2014年起已利用上市決策及指引信限制借殼活動但部份手法過時需要修改,預期相關諮詢文件將可於6月底至7月初出台,並進行為期兩個月諮詢,推行時間則視乎市場反應而定。他又指,今次修改是具有針對性、不會妨礙正當併購,並可維持港股聲譽及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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