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江蘇無錫的劉霞透露,北京公安上月23日告訴她,劉曉波案要延長偵察兩個月,「也就是說,曉波去年底被拘捕,今年6月被正式批捕,已經10個月了,當局還沒有找到可以起訴他的證據,說明當局對這個案子的處理是多麼荒唐。」
有關決議案由愛達荷州議員明尼克(WaltMinnick)於今年7月提出,獲多名議員聯署支持。
獨立中文筆會長一直努力促成此議案在10月1日通過。他表示,劉曉波案是有啟發力量的。他呼籲愛達荷州青年學生都為劉曉波的自由作努力,並呼籲中方公正審判劉曉波。
54歲的劉曉波,去年底因起草旨在敦促中共放棄一黨專政、實行民主改革的《零八憲章》被北京公安拘留,今年6月正式逮捕,但在法律規定三個月內要起訴到期時,上月底又宣佈延長偵察,顯然是證據不足。當局起訴他的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但他的辯護律師透露,公安的證據只是《零八憲章》和劉曉波近年所寫的幾篇文章,質疑本案是典型的以言入罪。劉曉波因參與八九六四民運,以及呼籲平反六四多次被捕拘押。
此外,在中共建政60周年之際,再有一批海內外人士通過互聯網簽署《零八憲章》,支持憲章提出的理念,其中不少署名來自香港。
法新社/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