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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項目經理收回佣囚兩年

蘋果日報 2017/07/21 16:13

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收回佣張志洪

工程公司助理項目經理於2013年5月至2015年4月間,收受共37.9萬元回佣,作為推薦及令兩分判商取得屯門友愛商場電力及電線系統翻工程的報酬。被告早前於區院認罪,求情指僱主沒有遵守承諾分紅,令他收入大減,今被判入獄兩年。
被告張志洪(47歲),早前承認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法官判刑時指被告違反誠信,非因一時貪念而犯事,辯方所指僱主沒按承諾向其分紅的說法,只是犯罪原因非求情理由,惟考慮到被告已全數償還所收回佣37.9萬元,故酌量作扣減,判被告兩罪入獄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