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政府補貼出糧」計劃懶人包(內附Q&A及計算補貼的例子)

蘋果日報 2020/05/12 21:53

林鄭月娥懶人包Q&A武漢肺炎保就業計劃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12日)在行會前見傳媒,宣佈一系列補貼出糧的保就業計劃修訂措施,由5月25日開始接受申請,申請期為三個星期,第一期將涵蓋6至8月的三個月工資補貼。林鄭稱經過修訂後的版本簡單易明及容易申請,且迅速發放款項,惟計劃仍未能惠及65歲以上無強積金戶口長者。

Q:計劃何時接受申請
A:5月25日至6月14日期間可透過網上申請

Q:補貼何時發放
A:大部份僱主可在提出申請後3至4星期獲發工資補貼,以補助僱主支付6月至8月的員工工資

Q:自僱人士可否申請
A:若自僱人士今年3月31日或之前已開啟強積金戶口及未取消,可申領一次一筆過$7,500資助

Q:僱主遞交申請時,是否需向強積金受託人索取其強積金供款紀錄,以提供政府計算補貼
A:僱主申請時只須授權 1.由政府委聘的計劃代理人作為他們的代理人,接收由強積金受託人發出有關其強積金紀錄的證明書;及 2.強積金受託人向保就業計劃代理人提供有關其強積金紀錄證明書,以確認其強積金供款有關的資料

Q:計劃下的工資補貼如何計算
A:僱主可選擇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任何一個月份作為指定月份,以這個月的僱員人數及有關工資,作為計算補貼的基礎。政府會向每名僱員補貼一半工資,以每月$18,000為上限,最高補貼額為每月$9,000

Q:僱主可否更改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強積金供款資料
A:僱主於這段時間的強積金供款資,已鎖定於2020年5月7日,用以計算工資補貼,僱主不能要改更有關的強積金資料。換言之,僱主只可就於5月7日或以前已繳清強制性供款的僱員申請工資補貼

Q:申請保就業計劃的僱主須作出甚麼承諾
A:僱主在填寫網上申請表時,須同時簽署承諾書,承諾在接受工資補貼期間不會裁員,以及會把政府的補貼全數用於僱員工資;而若僱主在補貼期間任何一個月有支薪的僱員人數,少於2020年3月在聘人數,僱主須向政府支付罰款,金額按減少了的員工比例而定,詳請下周公佈

Q:計劃有否規定僱主於補貼期內不能減薪
A:沒有限制

Q:僱主可否將申領的工資補貼用於員工其他福利或其他慈善用途
A:只能用作支付薪金,不可作其他用途

Q:如有疑問可怎樣做
A:5月13日上午9時開始,可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或致電熱線查詢: 1836122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申請期內改為星期一至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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