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沙中綫】港鐵事後補做螺絲帽記錄 前總監認作假:無心之過
黃唯銘港鐵螺絲帽沙中綫梁國權
黃唯銘(左)堅稱離職才得知螺絲帽記錄是事後補做;梁國權(右)就否認將有關記錄夾附於今年6月15日提交政府的報告內。設計圖片,李潤芳攝
港鐵前工程總監黃唯銘下午繼續作供,他稱在離職後,才得知螺絲帽記錄是事後補做,直指做法不應該及作假,但認為同事是無心之過(honest mistake)。港鐵行政總裁梁國權則透露,曾就中科的貪污指控報告廉政公署,而今年於8月6日曾與港鐵主席馬時亨和運房局局長陳帆會面,當時政府直指對港鐵管理層失去信任,點名要求解除包括時任工程總監黃唯銘、沙中綫三名總經理李子文、胡宏利和黃智聰的職務。
下午聆訊,代表中科的大律師蘇信恩反覆質問黃唯銘,何以港鐵在6月15日的報告,抽起了中科一方的證供。黃只不斷重申,因中科與禮頓的證供有極大矛盾,中科亦未有任何證據證明指控,港鐵法律部團隊認為不應公開予公眾得知。蘇追問,可在報告註明中科沒有證據,並批評黃以法律團隊作「擋箭牌」;黃唯銘指當時未有此考慮。
蘇信恩又指,港鐵曾就報告邀請各方人士會面,所有與會者皆有錄音,唯獨中科董事潘焯鴻未有錄音。蘇直言,報告從頭到尾都不公平及不透明,蓄意不加入潘焯鴻的證供,令報告沒有結論,淪為應酬話;黃否認。
黃唯銘表示,離職後才得悉螺絲帽記錄是事後補做,他在庭上義正詞嚴地說,任何後補文件都不應該製作,又指文件寫上「retrospective」(追溯),認為是同事不明白「retrospective」(追溯)可以視為作假記錄,直指相關人士做錯,又批評文件簽署追溯至2017年2月10日毫無意義,「係唔應該,一啲都唔可以咁做」。他認為,應清楚寫出補做記錄的日期,以及解釋為何當時未有進行即時記錄,他形容同事是無心之失(honest mistake)。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質問,港鐵多名證人均稱不知道質量監管計劃(QSP),似乎無人得悉何人負責檢查月台層板的螺絲帽接駁。黃解釋,黃智超最少有檢查50%螺絲帽,只是未有跟從QSP要求記錄。
港鐵行政總裁梁國權接著作供,指今年6月1日收到政府屋宇署來信,要求就紅磡站剪鋼筋事件提交報告。他於6月4日與禮頓和其母公司CIMIC代表會面,要求就工程提供進一步資料,之後港鐵與禮頓亦有多次開會和電郵來往,要求禮頓向公眾公開相關資料,「但遺憾地佢哋無向公眾提供資訊。」
對於沙中綫前土木工程(南北綫)總經理胡宏利(Aidan Rooney)作供時,點名指梁國權要求將事後補做的螺絲帽記錄夾附於今年6月15日提交政府的報告內,梁國權否認有關說法,稱當時不知有關紀錄是後補填寫,亦不知有人填寫了較早日期,自己是於今年8月左右才知悉事件。他指,港鐵準備報告時向下屬表明,報告應是完整和準確,且經過查證和有文件支持。
梁又被問到8月初的「港鐵大地震」,他稱他於8月6日上午曾與港鐵主席馬時亨和運房局局長陳帆會面,當時政府表明已對港鐵的高層項目管理團隊失去信任,更點名要求果斷將4人解除職務,包括時任工程總監黃唯銘、沙中綫三名總經理,包括李子文、胡宏利和黃智聰。
梁表示,當時認為應待獨立調查委員會有結論後才作出行動,但他稱只是個人想法,無向陳、馬提出。他隨後曾向黃唯銘提及政府立場,至8月7日凌晨收到黃的請辭電郵,並於同日召開董事會,解除沙中綫3名總經理職務,梁則提早提休。
梁國權表示,政府作為監督者、股東,有時甚至是客戶,「政府如果對港鐵高層人員失信心,佢哋的確好難再管理港鐵。」
梁在接受蘇信恩盤問時又指,今年5月尾才得知沙中綫被指剪鋼筋,到最近才看到中科潘焯鴻於2017年1月向禮頓發出的「剪鋼筋」電郵,更沒見過潘於同年9月向陳帆投訴的電郵。被問到是否反映港鐵現有的風險管理制度失效,梁稱要視乎事件嚴重性,由下屬專業判斷,決定需否提升層次。
至於中科再次質疑港鐵在今年6月提交政府的報告,未有提及中科潘焯鴻的供詞,梁則指潘在作供時所作評論,除了涉及貪污指控,禮頓亦表明保留法津行動權利。梁稱港鐵擔心有關內容會構成誹謗,所以報告未有提及,但有就指控報告廉政公署。
黃唯銘及梁國權作供後,未有回應傳媒提問便離開。明日將到港鐵主席馬時亨作供;運房局局長陳帆則預計於下周一或二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