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穿警鞋受傷警員索償
蘋果日報 2004/01/27 06:00
【本報訊】一名現役警員指稱處方沒有理會他的請求及醫生的意見,仍要他穿着不適合他的警員軍裝鞋執勤,導致他受傷,故於上周三入稟高等法院,指控警務處處長疏忽,索取賠償。
原訴人劉偉文(譯音),答辯人是代表警務處處長的律政司司長。原訴人在入稟狀指出,他任職警員,隸屬慈雲山警署,於○一年一月至○二年五月期間,警務處處長疏忽,沒有理會他多番請求及呈交的醫生意見,仍要他穿着不適合他的警員軍裝鞋及執行警員職務,導致他受傷。
案件編號:HCPI5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