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昨指被告林世全(54歲,圖)有良好紀錄及悔意,判處社服令有助重回守法道路,感化官建議處罰時數為120至200小時。裁判官指感化官認為被告已吸取教訓,可給機會,依建議判罰。
法庭早前裁決時指被告妻無業,質疑為何有錢購買大量私煙,被告應知道香煙來源可疑,卻全無查問,不接納他以信任妻子作開脫。至於因疲累而簽署口供紙,裁判官認為被告當差多年,清楚簽署口供的重要性,辯解不可靠。求情透露他已退休,惟定罪可能影響20萬元約滿酬金及每月1.3萬元長俸。辯方又指被告當差32年從沒被紀律處分,形容他「一世英名一朝喪」。被告妻子余桂英(44歲)因在住所管有30.8萬支私煙,早前認罪已判監1年。
案件編號:WKCC5102/17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