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北辰亦認為報告寫得很到位,認為重點是港府在事件中應是主動的參與者而非被動的旁觀者,即使當局與港鐵有委託協議,都要做好監察工作。他批評,港府應公開譴責時任路政署長鍾錦華,直斥對方未能要求港鐵按系統辦事,強調就算官員退休,也不代表在任時所做的事能一筆勾銷。田又認為,港鐵中層應該是知道檢查及測量表格收不齊,但未有提出,涉嫌隱瞞,應被辭退。他又認為,港鐵不應該收取任何管理費。
田又批評總承建商禮頓,多年來承接許多港鐵工程「賺大錢」卻「打橫行」,有如毋須遵守香港法例。就報告建議政府成立專責部門處理鐵路發展,他提倡設立鐵路署,專門統籌處理涉及鐵路的問題。
立法會工程界議員、經民聯盧偉國亦認為港鐵在推行上有不足,須作具體修正,促港鐵呈送報告。盧偉國指港鐵未有預先「檢視可能出問題的地方」,及早加以預防,如品質管理制度等,認為董事局及管理層須負責,「有程序不依,做得不足,我覺得喺風險管理上嘅疏漏,係港鐵包括董事局,管理高層都係責無旁貸」,批評港鐵未有做好推廣優質文化的工作,建議港鐵應吸取教訓,避免重蹈覆轍。
盧續指,調查委員會的報告「全面、細緻」,否認分判商中科興業董事總經理潘焯鴻所指,報告未清楚交代鋼筋有否扭實的情況,呼籲社會人士「唔需要再作一啲無謂嘅猜測」,但他亦建議政府成立一個部門規管港鐵的建造工程、港鐵須定時向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提交報告,交代加固工程的細節及進度、持續監察車站結構的方法、技術及執行情況、港鐵須在報告公佈後12個月內審視執行狀況。
至於作為港鐵的監督人,政府應否負責?盧僅指「呢個報告已表述得很清楚」,謂參與承建的公司均有不同責任,推說指有法律問題牽涉在其中,不方便評論。
不過,潘焯鴻質疑報告是幫政府、港鐵及總承建商禮頓免卻民事及刑事責任。他認為顧問專家抽取的鋼筋樣本僅為最表面的一層,同時不清楚工程使用的螺絲帽數量。又批評報告完全冇檢視鋼筋有否扭實,「喺整個策略性評估上共鑿了300幾支,但佢冇攞全部數據出嚟講。其實我覺得成份報告寫法嘅目標,係要講結構係安全嘅,而避開咗好多不利嘅,譬如三成嘅鋼筋短咗」。他在節目後指,計劃下周提出司法覆核。
記者 何嘉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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