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伸冤】不堪母受辱殺債主 山東男無期徒刑改判囚5年
二審民憤于歡
山東聊城男子于歡(22歲)因不堪母親蘇銀霞被債主凌辱,用水果刀怒刺對方致1死3傷案,一審被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囚終身,在內地引發極大爭議。案件今日二審,改判為防衞過當,刑期減至5年。
于歡母親被指欠下巨債,債主去年4月14日派出11人向于母追債,追債者要手下大便,再將于母按進馬桶裏,要求還錢,之後則將于母與于歡禁錮在公司,不僅用髒話辱罵于母,還故意將煙灰彈在其胸口衣服,並脫其褲子侮辱她。
有人看見這幕後報警,到場警員竟說完「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這句話後便離開。情緒激動的于歡於是拿刀捅債主,導致4人受傷,其中1人因失血過多死亡。
今日上午,二審法官宣讀判決書時,認為一審時法官未有採納暴力追債的事實,但同時法院卻認為于歡的所為,卻是防衞過當,構成故意傷害。法院同時認為一審時候量刑過重,故今日改判于歡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