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似有罪?】小米平板歐洲註冊遭拒 被指利用蘋果名聲

蘋果日報 2017/12/06 09:00

iPad註冊商標小米

彭博和路透社報道,蘋果(Apple)在歐洲商標專利戰中取得勝利,成功防止來自中國的競爭對手小米將自家「小米平板」註冊為「Mi Pad」。

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 of the European Union,EGC)判定,小米的平板電腦英文名稱「Mi Pad」,不可在歐盟註冊成為商標,因為「Mi Pad」和蘋果產品名稱iPad在視覺和語音上高度相似,有可能造成消費者混淆。

小米2014年向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申請將「Mi Pad」註冊為商標,蘋果則在2016年向EUIPO申訴,使用英文的消費者有可能將「mi」解讀為「my(我的)」,與iPad的「i(我)」搞混,誤以為兩種產品名稱發音相同。
歐盟法院認為,小米在歐盟境內申請註冊Mi Pad有利用蘋果iPad聲譽之嫌。雖然本次歐盟法院的判決並沒有暫時停止小米行為,但如果小米繼續在歐盟28個成員國當中商品化Mi Pad,將會面臨各成員國對其的法律追責。

EGC為歐盟層級第2高的法院,小米仍可繼續向歐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上訴。
台灣《蘋果日報》/法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