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訓導教師脫非禮罪 官斥被告與女生傳露骨短訊行為可恥
非禮女生直播下體
天水圍一所中學的訓導教師被指與相熟的15歲女生透過視像通話時,自稱「扯咗旗」自拍勃起的下體,又暗示叫她除衫,說「返香港同你搞嘢」,及後涉在校內摸女生的臀部及攬她腰。教師早前被控受審,惟裁判官今指女生證供不可靠,裁定教師罪名不成立,但狠批教師透過WhatsApp指女生「明明有波有窿,搵日驗下!」,行為十分差劣及可恥,叮囑他為人師表要好自為之:「唔好再係咁」。
43歲的被告被控兩項非禮及一項對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事發於前年12月至去年3至4月間,而「露下體」事件發生於去年2月農曆新年假期,事主X庭上憶述指當時她身在梅州市,與被告用WhatsApp作視像對話,女生供稱:「開頭冇乜嘢,講講吓話扯咗旗」,她不知所措,回應一句「點會無啦啦咁」,被告便移動鏡頭自拍陽具,又說「到你喇」,她意會是叫她脫衣。被告續說「返到香港同你搞嘢」,X覺得「O咗」、無奈和不安。兩次非禮指控則指被告於前年12月從後摸X的腰,以及於去年3至4月間在醫療室摸X的臀。
裁判官今指出,X是本案關鍵證人,其證供是本案的重中之重,惟她的證供不可信、不可靠及不合邏輯。她指首次被非禮後便感到被告噁心,然而她之後卻在聖誕派對主動找被告合照;被告去日本旅行時,X有著被告替她買波鞋、Levis衫;她自稱回鄉時被告透過視像通話自拍勃起的下體,但她事後於情人節當日仍親製朱古力蛋糕送給被告。裁判官認為此點十分關鍵,被告若如她所言,他在X心裡的噁心程度必大為提高,X為何仍送蛋糕給被告?
惟裁判官細閱被告與X的WhatsApp記錄後,形容被告行為差劣、極度可恥,完全不應是一名教師對學生所說的話,例給被告問X:「你玩緊咩?Fb、IG、JJ?」,X理解「JJ」是指男性下體;X表示很熱,被告即指「唔好除衫,等我喺度先」;X自稱「我係Mr,唔係Ms」,被告竟答「明明有波有窿。搵日驗吓!我唔信!」。
裁判官批評被告用字不當及不雅,行為離譜、可恥,行為屬不道德可予譴責,但法庭不能因被告不道德而判罰他,X以往試過說謊、曾在校內襲擊他人,但她矢口否認,直至校方指過程已被閉路電視拍下她才改口承認,基於X證供不可信及不可靠,故裁定被告三罪罪脫。
裁判官最後叮囑被告:「你日後嘅行為要諗清楚先好做」、「為人師表,好自為之,唔好再咁做」,被告則點頭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