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報道指港大校委會通過建議三項懲處,包括不准接受捐款、不准任管理層及監督研究員等。本身是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的戴耀廷昨早稱,他早前收到校長馬斐森來電談及此事,但至今未收到正式函件,估計校方正徵詢法律意見,因文件可引致司法覆核,至於他本人是否已有計劃提出司法覆核則言之尚早。
戴耀廷重申,自己收取捐款並無違反規則,「(事件)對於陳文敏教授嘅影響係唔合理,唔係源於捐唔捐款,而係有人利用呢件事去打擊陳文敏出任副校長,背後嘅政治考量路人皆見」。他又指港大畢業生議會已通過議案,要求校委會30日內審議副校任命,雖無約束力,但道德力強大,校方應慎重考慮。
被問到如果港大因他發起公民抗命的「犯法」行為而撤銷其教席,戴認為校方要向香港社會以至整個大學社群交代,因為港大的教學目標包括推動學生更明白人權、民主、法治,如果有教員身體力行去實踐教學目標,質疑校方是否有理由辭退教職員。
■記者陳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