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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投資:從發債章程了解風險因素

蘋果日報 2003/11/27 00:00


一如上周本欄所分析,各類檔期的存款利率繼續以近乎零息報價,銀行存款已接近沒有利息收入。如欲以分散風險方法把部份閒資投放於風險較低的零售債券,這周又多了一項選擇──香港按揭證券公司本周宣布發行四款零售債券,期限分別為1至7年(見附表)。這是自2001年11月以來,該公司第五次發行零售債券。在之前四次該公司向公眾發行的零售債券,所籌集金額接近70億港幣。

十點註釋可供參考
為了了解這批債券的相關風險,筆者特意翻開了《發債章程》(www.hkmc.com.hk )第42至44頁中的「風險因素」查看,當中註釋了共10點供投資者參考:
1. 政治及經濟因素
2. 與政府的關係
3. 利率風險
4. 按揭組合
5. 按揭證券化計劃
6. 按揭保險計劃
7. 債券的市場莊家安排及買賣價
8. 不能運用票額債券的後果
9. 投資債券回報將受債券持有人須支付的開支所影響
10. 持有債券的稅務後果
當中,發行體的償還能力是其中最重要因素之一。第2點「與政府的關係」中,陳述了按揭公司「雖然由香港政府全資擁有,公司的借貸包括債券等其他債務,政府並不作任何擔保。此外,倘按揭證券公司日後進行部份或全部私有化,按揭證券公司的信貸評級或受到影響。」
主動陳述負面因素
此外,第1點的「政治及經濟因素」也聲明了:「……倘日後政治或經濟出現不穩定的情況,或本地經濟放緩而特別與地產有關連,將會對按揭證券公司的業務產生負面影響;可是,當經濟逐步復甦,……(則)使銀行出售按揭的意欲更低…,令公司收購這些按揭資產機會減低,也或會對業務產生負面影響。」
上述兩點指出了出現負面信息的可能。有關的不利因素可削弱公司業務表現和實力,令債券二手市場價格下跌。第7點「債券的市場莊家安排及買賣價」更指出:「雖然已為債券作出市場莊家安排,但無人能保證債券發行後,會營造出一個活躍的二手買賣市場。所以,投資者可按本身對風險和回報的取捨作出個人的投資抉擇。」
發債體主動把這些負面的風險因素向公眾陳述,應不會代表債券已有問題,甚至不值得購買吧?事實上,在香港發行零售債券,必須向公眾有清楚的交代,通過《發債章程》把風險披露,讓客戶取得較多資料進行投資分析。故投資者應懂得翻閱章程。如有任何疑問,投資者更應在投資前諮詢專業人士意見。
陳鳳翔
香港財資市場公會 常務秘書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財資部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