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襲保安兼阻差 「佔旺女村長」畢慧芬脫兩罪

蘋果日報 2020/09/16 21:02

抗暴之戰畢慧芬普通襲擊阻差辦公

「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去年7月要求瑪嘉烈醫院醫護人員簽發健康證書,以證明她可參與絕食行動,被拒絕後疑情緒激動,混亂間涉揮手打中女保安員,又拒絕向到場警察出示身份證。畢被控普通襲擊及阻差辦公兩罪,案件日前開審。辯方傳召精神科醫生供稱,畢輕度智障,案發時未能懷有故意阻差的犯罪意圖。裁判官今指,案中事主稱僅遭畢「揩一揩」,事後無痛楚,法庭亦接納辯方專家的精神狀態分析,最終裁定畢面對的兩罪均不成立。
被告畢慧芬(24歲)因涉及其他案件,正在監獄服刑,本案罪脫後並無申請訟費。裁判官林子勤今裁決時特別提到,被告輕度智障,多次未能明白警方指示,若對這類人士多一點包容、多一點耐性,細心聆聽她想說的話,事件不會發展到如此地步。
林官就普通襲擊罪分析,指控方案情現分歧,有三名證人均稱看見被告施襲,但被指遇襲的事主卻稱,被告只是「揩一揩」她,事後她的身體沒有地方觸痛。林官相信分歧源於涉案動作僅得一下,且是在混亂場面中發生於電光火石間。以本案情況,事主最有資格講述有否遇襲。由於未能排除被告意外觸碰事主,林官裁定襲擊罪名不成立。

「黑警死X開」僅表達對警員反感

至於阻差辦公,辯方不爭議被告確曾拒絕出示身份證,只爭議犯罪意圖。林官指出,辯方傳召的醫生對被告能力作出有系統評估,符合被告過往的求診結果,盤問下亦能提供圓滿解說,接納其證供指被告有輕度智障、癲癇及腦部障礙,智商僅50至70,表現似9至12歲兒童,不容易跟從他人指示。
林官又指,片段顯示被告當時語無倫次,行事能力明顯低於正常人。被告當時很多行徑都屬原始及本能反應,例如高呼指手銬「整痛」她等,至於大叫「黑警死X開」亦是表達對警員反感,不能顯示被告能理解警員的要求。
林官同意辯方醫生分析指,被告當時精神狀態未至於紊亂到不能構成任何罪行的犯罪意圖,例如襲擊;但案發時未能作出較高層次思考,不能考慮自己行為所造成的後果,無能力構成「故意」阻差的意圖,故亦裁定該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WKCC29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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