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圍城】明校園重開 教職員要交「生死狀」 律師指校方不能免責
理工大學教職員理解信
理工大學前日公佈首輪校園環境評估檢測結果,部份測試樣本污染物含量低於安全標準限值。《蘋果》獲悉,理大昨日(29日)向教職員發信指部份大樓將於明天(31日)重開,要求欲返回辦公室工作的教職員提交「理解信」(Letter of Understanding),表示明白目前的情況,並已自己評估過相關風險。有理大教職員形容校方有如要同事簽「生死狀」,批評校方做法是推卸責任;有律師質疑做法並不合理,強調信件不能免除僱主的法律責任。
根據理大教職員向《蘋果》提供的信件,理大校方去信所有教職員和研究生,表示經初步評估北部校園(North Campus)基本上安全(generally safe),包括MN、N、P、PQ、QR、QT、R、ST、TU、U、W、VA、VS、文康大樓、JCA,以及方樹泉堂將於明天(31日)重開。教職員和研究生可以選擇返回位於北部校園的辦公室,惟要自行評估有關情況,並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並透過電郵確認理解情況。
理大教職員協會會長陳銘賢表示,曾就上述安排與校方商量,校方表示希望同事知道返回校園工作有一定程度風險,惟並非將責任推卸給同事,亦非要同事簽「生死狀」。陳透露,現時有同事已返回校園工作,惟主要在受影響較小的Z Core。陳強調,現時校園尚未完全清理好,協會認為不應強迫同事返回校園。
律師莊耀洸指出,根據《管制免責條款條例》,任何人不得藉合約條款或告示卸除或局限自己因疏忽引致他人死亡或人身傷害的法律責任,換言之即使員工簽署了信件,僱主仍有相關法律責任。惟莊認為,教職員本身無資料和資源,亦並非相關領域的專家,未必懂得如何做風險評估,認為理大校方要求教職員簽署並不合理,更會令到員工感到不安,擔心出問題時要自己負責。
高峰進修學院保險訓練顧問劉祥榮亦指出,一般僱主責任包括提供安全受僱地點及指引,認為上述信件對於僱主既有責任應無大影響,「作用好似廁所牌,要留意地滑一樣,明確以作提醒。」
理大發言人回應指,校方知悉有部分員工希望在校園解封後盡快回校工作或取回文件或個人物品。因此,校方於收回校園後,即時展開建築物結構安全和環境安全評估以及校園修復等工作,亦已對各大樓進行初步安全檢測工作。經內部評估和檢測後,校方認為部分大樓及實驗室已經達到安全標準,可以重開,讓員工選擇返回校園,或在家或其他臨時辦公室繼續工作。由於校園的運作尚未全面恢復,校方希望有意進入校園的員工明白部分校園範圍仍在修復中;他們回校時所簽署一份理解信(Letter of Understanding),主要是表示他們了解校園目前的狀況及可能存在的風險,有關信件不涉及責任事宜,所有員工均受校方所安排之保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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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年1月1日
時間:下午2時集合
路線:維園中央草坪至遮打道行人專區
主題:毋忘承諾 並肩同行
*已獲不反對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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