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日本,除了街道上,許多公眾地方基本上不許通電話,例如地鐵或火車車廂、餐廳甚或某些商場。況且,日韓搭客的旅途相對較長,因此也較易形成手機睇電視的習慣。相對而言,本地搭客的旅途較短,由新界出港島,用不了兩小時,其中轉車幾次,打幾個電話,剩下來可以安靜看電視的時間不多。
不過,即使不能直接抄襲人家的模式,也不代表沒有市場,但如果網絡商一味以「彷電視機」為賣點,到頭來,只怕又一次徒勞無功。
傳統電視節目,因為無法得知觀眾口味的先天缺憾,才集結成為一條頻道。流動資訊渠道,雙向互動,手機又能跟身,何苦要扮電視,售賣千篇一律的頻道?
經營手機電視,第一要突破的,就是「不同人睇相同節目」的框框。換言之,手機電視產品的最基本目標,是每名手機用戶,登入服務後「第一眼」看見的東西,是完完全全地因人而異,各有不同。
案內人隨筆網: http://wanszezit.wordpr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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