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社署任職20年的女文書助理於2011年,透過網上結識年輕5年的男網友,兩人拍拖一年後分手,惟一個月後男友帶著懷孕女友到社署求助,助理大受打擊,遂於去年多次擅自登入社署的電腦系統查閱兩人資料。
助理歐陽家敏(38歲)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10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據其報告顯示,被告性格內向,不懂得與人分享感受。裁判官則指被告不懂表達感情,據兩人的whatsApp內容顯示,兩人以「滅絕師太」及「世紀賤男」稱呼對方,若兩人當時「揮慧劍」便不會落得如此下場。
裁判官又指「不誠實使用電腦」罪現被濫用,若社署的資料不是用電腦紀錄,被告便不會被控,但指被告始終是侵犯別人私隱,考慮後判被告接受感化1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