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海關24年的男被告林家輝(50歲)否認去年10月6日傍晚6時許,在太子開往石硤尾站的列車非禮20多歲女事主X。X供稱被告站在她身後,她感到有人摸她屁股及用力揑臀3下。她回頭大叫「你做乜摸我」,終由職員協助報警。
被告表證成立後出庭自辯,稱當時雙手分別孭環保袋及握住橫向扶手,與X距離2至3呎,他根本沒與X有任何身體接觸。辯方結案陳詞指X先入為主、言辭誇張,例如目擊事件的大狀供稱沒說過「睇到成件事」,與X說法相異,碰過X的乘客或大有人在。案件本月28日裁決。
案件編號:KTCC5185/16
■記者陸羽平、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