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權運動】大律師公會譴責克警太子站「無差別棍毆」乘客 促獨立調查「七宗罪」
港鐵催淚彈恐襲胡椒噴劑大律師公會太子站警察通例警棍獨立調查委員會
大律師公會發聲明譴責警隊濫權,特別提及防暴警察8.31當晚在港鐵太子站「以無差別的方式,施放胡椒噴劑及以警棍毆打」乘客,但離開時並沒有拘捕任何人。
香港大律師公會今日(3日)發聲明指,近日有證據顯示,部份警員執法時,已偏離警隊一貫高質素執法的標準,特別提及於上星期六晚在港鐵太子站內的片段,「顯示防暴警察在無合理的情況下以暴力對待市民」。公會譴責「任何警隊或警務人員濫用權力的情況」,指至今只有成立一個獨立及全面的調查委員會,「找出事實的真相,才可挽回社會對警隊的信心」。全文以逾500字,列出警方濫權濫暴問題最少「七宗罪」。
聲明指,警隊基本職責是保護市民生命、安全及福祉,維護治安及將罪犯繩之於法,使其得到公平司法程序處理,為法治精神重要一環。公會續指,近日有證據顯示有警員執法時已偏離標準最少「三宗罪」,過去數月有大量媒體拍攝到警務人員,於執行驅散及拘捕示威者行動時使用過份武力,包括例如在港鐵站內不合理地施放催淚彈,近距離向人群肩膊以上位置開槍,以及於拘捕時毆打被捕者,太子一夜就包括向月台上及在車廂內的乘客「以無差別的方式施放胡椒噴劑及以警棍毆打」,而其後警員離開港鐵車廂時,並沒有作出任何拘捕。
公會又指,警員作出最少三項不能接受行為,表示該會會員在向被捕人士提供法律支援時,在警署遭受多番無理阻撓,令被捕人士未能適時接觸律師及得到法律代表協助,又指出被捕人士亦投訴在拘留期間受到虐待,導致身體受傷需要送院或接受治療。此外,警方亦作出其他違反《警察通例》規定行為,例如執勤警員沒有在制服上展示任何可以辨識身份記認,從而製造一種警方「不用問責」、「能逃過監察」意識,聲明強調警方其後所作出例如指特別戰術小組制服上沒有空位展示等解釋,「實屬牽強,不能服眾」。
關於警隊使用過度武力問題,聲明強調,無論面對任何困難及挑戰,警察仍應保持克制及以符合《警察通例》要求行事,法律要求警隊以專業操守執勤,只可以使用與當時情況合適的最低武力執法,而警務人員作為「被賦予公權及擁有各種各樣殺傷力不等的武器」的紀律部隊,無論面對市民大眾或示威者時,都不能使用過份及不必要的武力。聲明最後指,上述情況已削弱公眾對警隊信心,只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找出事實真相,才可挽回社會對警隊的信心。
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今天亦去信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指8.31當日傳媒網上直播畫面可見,車廂內有市民沒有任何衝擊行為甚至跪下之時,仍被警方的速龍小隊用棍毆打,導致不少人頭破血流受傷;消防處救護員等候多時才獲准入站為傷者治理,傷者過了約2.5小時才被送院,而警方當日要求記者離開太子站也剝削市民知情權,認為警方今日例行記者會的解釋未能釋除公眾疑慮,要求再作交代,包括當日站內被毆打、制服的市民中多少人被捕?暴力毆打市民是否屬於最低武力?阻止救護員進入港鐵站進行救援工作及阻止記者採訪原因,並須公開當日太子站閉路電視片段。民主派稱過去多次要求與盧偉聰會面但未獲回覆,希望盡快會晤,討論警方濫用武力、執法缺乏準則等問題。
-----------------------------
【撐學生】
召集有心人 撐學生全年睇《蘋果》
立即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