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涉咬斷警長手指 港大畢業生被加控罪 案件轉介區院審理
蓄意傷人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杜啟華抗暴之戰咬斷警長手指
警察於7月14日衝入沙田新城市廣場搜捕示威者,引發激烈警民衝突,一名港大畢業生被指於衝突期間咬斷警長手指,又用雨傘打斷警司手指骨等,被控蓄意傷人等罪。案件今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並加控被告一項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罪。案件本月29日再訊,其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杜啟華(22歲)今未有戴上口罩,步出法庭時鞠躬向到場聲援的數十名市民致謝。其中一名林姓市民帶同他所撰寫、記錄雨傘運動的書藉送給被告。林於庭外批評警員執勤時不問緣由,凡看見戴口罩的年輕人即衝上前毆打,猶如「癲狗」般瘋狂,「仲衰過ISIS」。他又斥警員刻意推撞記者,又藉蒙面法扯開記者的防毒面罩,完全無視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記者獲豁免的說法。
被告原本被控兩項蓄意傷人、一項襲警,以及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合共四罪。控方今指,經索取法律意見後,將涉及警司的蓄意傷人罪修訂為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並加控被告一項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罪,但撤回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一罪。
被告現時在律師樓任職法律文員,押後期間續准保釋,並獲准撤銷人事擔保,條件是保釋金須由一萬元提高至兩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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