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被控】梁國雄一度決定不參與2012立會選舉

蘋果日報 2017/06/13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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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被指於2012年收受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25萬元後,未有向立法會申報,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社民連現任主席吳文遠透露,2012年3至4月得悉黎智英的捐款時,梁國雄鑑於年紀、自己有官司在身等,仍未決定是否參選同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
吳文遠透露,社民連的收入來源主要來自捐款及會費,於2010年社民連收到的捐款有360萬元、2011年有140萬,至2012年捐款約為250萬元。他亦細數黨內大事,包括2010年底的五區公投,以及黃毓民及陳偉業離開社民連另組人民力量等。
吳亦解釋,在商討如何運用黎智英的100萬元捐款時,他們考慮到當時接近立法會選舉,九龍東選區的地區工作做得比較好,而且之前差一點便可勝出選舉,故決定九龍東是重點出選的選區,但由於支部沒有獨立戶口,故將錢存進當時負責該區的陶君行個人戶口,以進行政治宣傳及地區工作。
吳又指,新界東選區議席多,是勝算較高的選區,而且梁國雄兩度在該選區當選。但當時梁考慮到自己年紀漸大、希望讓多些年青人出選、自己已做了兩屆議員,而且當時有官司在身,故本無打算再參選。至同年6月官司事宜司法覆核成功,梁決定再參選。由於新界東的支部亦沒有獨立戶口,故將25萬元捐款存進梁的個人戶口。
吳在接受盤問時指,撥予支部的開支不用向黨滙報,黨的核數師只會處理黨的「大數」,故社民連的財政報告不會反映支部的財務事宜,他們開會多是商討政治議題,較少談及財政事務。吳文遠重申,黨的事務很多時由核心成員決定,不用行政委員會通過,最後決定權在主席手中,這是慣例。
吳確認收到黎100萬元捐款的事沒有向行委會交代,他指在敏感資料或議題上,只會由核心成員決定。當被問到是否不能讓行委會知悉捐款,吳回應指:「看看是否有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