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一
「香港家庭網絡」用戶鄧小姐投訴稱,她於前年九月開始使用該公司寬頻網絡上網,合約為期十八個月,月費138元,至今年三月屆滿。
限時兩日內繳付
鄧小姐稱,因其間該公司網絡不時出現問題,令她無法上網,加上她於去年八月搬屋,故由當時起已沒有使用該公司網絡上網,但仍讓其每月從她的銀行戶口轉帳,繳交餘下合約期內月費。
她說,去年十月六日,她接獲網絡公司職員電話,指其帳戶已三個月沒有過數,要求她於兩日內繳付三個月月費共414元,她不以為意,按網絡公司指示,直接存款入網絡公司指定銀行帳戶。
但她說,付款後一周,她發現網絡公司於去年十月十五日,從其銀行戶口過數414元。
退款承諾無下文
她大惑不解,向銀行查詢,銀行職員表示其戶口一直沒有問題,有足夠存款可供過數,只是網絡公司直至近日才給予銀行過數指示,銀行遂按指示過數。
「我即刻打電話去網絡公司,佢哋都承認搞錯咗,多扣嘅錢會盡快退番畀我,點知一直冇回音,次次都係我主動搵佢哋,十一月話十二月,十二月就話農曆新年後,結果拖到三月重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