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兩青年涉西灣河非法集結 控方為趕及檢控時限落案提堂 警方未完成調查

蘋果日報 2020/05/07 12:56

西灣河非法集結抗暴之戰

去年11.11西灣河交通警槍擊學生事件當日,多人被捕。其中兩人被指戴口罩並攜有鎚子兼且參與非法集結,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表示尚要時間再為警員錄取口供以及翻查閉路電視片段,案件押後再訊。
兩名被告分別為報稱無業的26歲羅俊傑以及21歲學生黃衍偉。兩人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去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大石街與成安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他們另各被控使用蒙面物品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攻擊性武器或工具兩罪,指他們使用口罩和攜有鎚子。
控方指案件因為時限問題,須先交上法庭處理,惟警方尚要為涉案警員錄取口供,同時要翻看閉路電視片段,要求先將案件押後。辯方沒有反對。案件押後至下月22日,待警方繼續調查。兩被告各獲准以現金1,000元保釋,須每周一次向警署報到。
另外,廚師鄭鉦達(30歲)涉於同日在西灣河筲箕灣道與海寧街交界留下一個一呎乘兩呎的銀色鐵罐,今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控罪指被告留下的鐵罐所佔範圍約0.2平方米,對車輛造成阻礙。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待警方繼續調查,其間被告擔保候訊。
尚有一名工程師陳文灝(34歲)被指於去年11月2日在灣仔警總外,管有兩罐噴漆、一個模板和兩對沾有油漆污漬的手套,被控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控罪指被告在灣仔軍器廠街與駱克道交界管有上述物品,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法庭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以待辯方向警方索取資料。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候訊,但要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
【案件編號:ESCC722、741、7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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