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辯稱從沒有「攝」T恤在腰後,也沒有出示主動表露身份,只因滿手物件,先將T恤放進袋,但一時人有三急離開往廁所時遭截停。
裁判官裁決指出,黃聲稱發現被告偷竊後,沒繼續監視被告,反而步入保安室,透過保安室閉路電視繼續監視被告,但閉路電視錄下的每格片段相隔7至8秒,雖然黃對被告的舉動能細緻描述,顯然非親眼所見,而是個人意見。
裁判官又認為,控方提供的相片根本不能清楚交代事發實際情況,加上考慮到被告從沒案底,服務警界多年具有經驗,深知定罪對自己帶來的惡果,故認為案件存有疑點,裁定罪脫。
案件編號:ESCC368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