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
捐款打官司違例可判囚

蘋果日報 2012/02/04 00:00


對於網友聲言願捐款不求回報義助阿John打官司,律師黃國桐提醒他們不論有沒有索取事後報酬,都可能觸犯「包攬訴訟」罪,最高可判囚七年。
黃國桐解釋,普通法中的「包攬訴訟」罪並不一定需要分享利益,只要為原訴人提供款項協助打官司,形式上已經犯法,不過他坦言,單憑在網上的留言很難證實是否真有其事,「市民鍾意每人(捐)幾百蚊,無所謂㗎……形式上百分之一百算(包攬訴訟),問題響證據上,(若被問到)『你做乜捐幾百蚊落呢個戶口呀?』,(對方可辯稱)『唓!畀我買LV吖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