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次被告陳冠忠在科學園APSC實驗室培植CIK細胞供事主注射,其代表律師昨指只有受過醫學訓練的人才明白風險,如要做細菌測試應由醫生或註冊醫療化驗師指導。袁同意,指最終責任不在化驗師,而是實驗室總監,認為陳不知要做細菌測試。
案中3名事主感染膿腫分枝桿菌引致敗血性休克,袁稱對事主病情感意外。袁指假如有人施用CIK細胞前做過種菌和格蘭氏染色測試,事主的結局很可能會不同。他指格蘭氏染色法是微生物學基礎知識,每個醫科生都會學習,專家蒙着眼都做到。
袁在專家報告中指,醫生應只用來自可信機構注射產品,並應索取實驗室檢驗報告。為事主注射的第三被告麥允齡代表律師指,醫生會放心直接使用紅十字會血液產品,不會特別索檢驗報告,而醫學界沒任何權威組織建議醫生不要信任紅會以外實驗室,袁同意。首被告周向榮代表律師指袁並非CIK療法專家,袁亦同意,但他不認同CIK療法可用於健康人身上作保健,或可提升健康人士免疫力。案件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437/15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