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龕位擬設限20年續期再收費 食衞局拒諮詢公眾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黃碧雲公眾骨灰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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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骨灰龕位供不應求,政府擬修例增設龕位使用期限,由最快今年底編配的龕位開始,先人骨灰由上位起計可放20年,其後每10年須續期,取代現時可永久使用龕位。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食物)謝凌潔貞指,初步構思續期費用將是龕位收費一半,以標準龕位及大型龕位首20年分別收費2,800元及3,600元計算,即每次續期再收1,400元及1,800元。她稱,草擬附屬法例時會與律政署商討上述收費安排是否可行。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今午繼續討論公眾龕位的新配售安排。謝凌潔貞指,相信新安排不會間接推高私營骨灰龕位的價格,因發牌制度實行後,私營龕場的牌照最長只有10年,其後須申請續期,他們不能再聲稱龕位可永久使用;其經營模式亦可能改變,為保持資金流動或推年租,「(龕位)重新使用嘅風氣會好過而家」。
至於議員質疑修例建議沒有諮詢公眾,她稱,區議會知道很少公眾願意居所附近設骨灰安置所,覓地不易,但公眾同時期望有更多公營永久龕位,因此諮詢區議會是務實做法,將理想與現實的落差「擺喺面前」。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重申,反對「一刀切」推政策,因不可能在短期內改變市民觀念,擔心新安排推行過急令市民不安,建議政府先推試驗計劃。她另促政府積極覓新土地增加公營龕位供應,包括發展岩洞。謝凌潔貞回應,曾考慮不「一刀切」,但認為若同時推出永久及有限期的龕位且收費相同,缺乏誘因令申請者嘗試後者。
人民力量陳志全指,不認為必須「一刀切」才可鼓勵市民申請須續期龕位,「家家有求,你想快咪排麻煩少少」。他指,政府須讓市民知道新安排的目的非為卸責,促政府承諾將來不會減少公營龕位供應。
民建聯劉國勳則稱,傾向支持政府建議。他稱理解大眾習慣了可永久使用公眾龕位,未必能即時消化、接受將來設限期,可預期必然有爭議,認為議員有社會責任游說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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