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權運動】13歲女童涉燒國旗獲准保釋候訊 官籲父母「睇住佢」以防再被捕
燒國旗逆權運動光復屯門公園
市民上周六舉行「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及後演變成警民衝突,多人被捕及遭起訴,其中一名13歲女童被指參與燒國旗,被控侮辱國旗罪。案件今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水佳麗批准女童保釋候訊,惟警告她必須確切遵守宵禁令等保釋條件;水官又指,有鑑於現時社會動盪,女童的父母亦須「睇住佢」,以防她再被拘捕,否則下次將不可繼續保釋。
被告女童被指於本月21日在屯門屯喜路屯門大會堂外,與兩名不知名人士公開及故意以踐踏與焚燒的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女童今穿著校服,在父母陪同下出庭應訊,一名傳道人亦到庭旁聽。女童由大律師郭憬憲代表。
控方表示,控辯雙方經商討後,同意將案件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向屯門大會堂、屯門公共圖書館及屯門市廣場的保安錄取證人供詞,並檢取上述地點的閉路電視片段。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希望法庭頒下宵禁令、以及不准女童離港等條件。
辯方表示,女童及其家人不反對控方建議的擔保條件,聲言絕對可以遵守。裁判官水佳麗最終將案件押後至11月22日再訊,並批准女童以5,000元保釋,其間不准離港、每星期向警署報到一次、居於報稱地址,並須每晚10時至翌晨6時宵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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