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館外牆倒塌案 金門申撤控指政府才是擁有人

蘋果日報 2019/03/09 16:13

中區警署金門建築大館

俗稱「大館」的法定古蹟舊中區警署建築群已婚督察宿舍大樓,2016年5月進行活化工程時,外牆突然倒塌。工程承建商金門建築被指在施工期間嚴重偏離當初批准的圖則,金門連同其授權簽署人及分判商因而共被票控四罪,案件早前審訊,控方舉證完畢。金門今向法庭申請撤控,指大館屬政府擁有,可獲建築物條例豁免,金門等三名被告不應被起訴。裁判官本月19日作決定。
金門與其授權簽署人聘請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提出申請,余大狀稱,馬會與政府雖簽訂租約協議,負責大館的活化計劃,但大館建築物的擁有人仍是政府,就如政府將官地作短期出租,該幅土地仍屬政府所有,這是不爭事實。根據建築物條例,在這情況下,大館工程可獲豁免規限,作為活化工程的分判商,三名被告不應被檢控。
控方則反駁,指辯方對條例的理解錯誤,對「政府建築物」和「擁有人」的定義詮釋不通,有違條例立法原意;若如辯方所言,豈非全港土地也屬政府所有?
控方續指,政府與馬會簽訂租約協議,大館在租約期內就屬於馬會,馬會須負責大館的控制和管理,故不在條例豁免範圍,否則政府難以對同類工程進行監管。裁判官聽罷雙方陳詞後,押後決定。
3名被告依序是大判金門建築有限公司、金門的授權簽署人梁賜熊,以及三判Stonewest(HK)Limited,否認一項嚴重偏離圖則及3項工程相當可能導致人受傷或財物受損罪。
【案件編號:ESS19205-8/17】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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