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擺花槽 私吞車位 屢違地契
蘋果日報 2013/07/03 05:20
屋宇署圖則顯示,長實「諗縮數」將逾萬呎(黄色部份)行人路,也當作公共空間充數。
長江中心早於99年7月已經落成,按地契要求,旁邊的長江花園應於02年11月完工,但發展商和黃延誤一年才落成花園;地契要求和黃提供5.6萬平方呎公共休憩用地,但花園的面積僅得3.2萬平方呎,和黃將毫無休憩用途的正門前空地、行人路都計入「休憩用地」充數;即使花園大部份範圍都屬花圃,只剩一條九曲十三彎的小徑,花園只能作來往花園道及皇后大道中通道用途。
早前碼頭工人在長江中心外集會示威,和黃又欲伸延其管理權力至公共空間,向法庭申請禁制,但被判敗訴;和黃其後在門外擺放多個大型花槽,進一步收窄公眾可用範圍,而未經申請改動園景擺設亦涉違反地契。地政總署5月表示會跟進事件,但至今未有回覆。
除花園外,和黃亦對停車場的公眾車位虎視眈眈,早在04年就被地政總署揭發將八成車位劃為私用,違反地契;08年又要求將800個公眾停車位中的78個刪除以改建超級市場,被城規會否決,和黃提出司法覆核亦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