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死因研訊︱消防處發現不能與警方共用大狀 需時另覓法律代表 押後至下周一續審

蘋果日報 2020/12/08 11:38

周梓樂死因研訊消防處處長

科大男生周梓樂去年11月4日凌晨於將軍澳警民衝突期間,在尚德邨停車場墮樓昏迷,留醫5天後不治,終年22歲。死因庭就事件展開研訊,聆訊進入第16天。裁判官高偉雄上周主動翻看警方未有呈堂的閉路電視片段,發現涉案停車場有一團黑影墜落,相信片中黑影正是梓樂;裁判官另發現救護員的證供與當晚片段有出入,要求將消防處處長列為有利害關係一方。案件押後至今早,消防處處長要求更多時間以安排法律代表。裁判官明言情況不理想,但最終仍將案件再押後至下周一繼續。
代表警方的大律師熊健民今早庭上指,原本初步安排由他一併代表消防處處長應訊;惟至昨天下午發現相關安排不妥當,消防一方需有獨立法律代表,但「原因就唔方便透露」。
消防處處長今天暫由消防總部總區消防區長(管理組)張傲天代表,指需要多些時間安排法律代表。死因裁判官高偉雄聞言直指,找律師應該一兩天已足夠,並謂:「唔可以畀無限嘅時間㗎喎。冇理由幾日都搵唔到,搵律師好難咩依家?」裁判官更謂:「我諗律政司都要考慮返做呢個死因研訊嘅急切性。」

裁判官明言將重召兩救護員作供

裁判官又指,消防處的陳詞並非負責任的陳詞,押後片刻讓消防處考慮。再開庭後,張重申消防處昨晚才得悉代表警方的大狀不能一併代表消防處,希望押後一星期,讓消防處找律師及了解案情。
另外,裁判官自言已翻看所有廣明苑的閉路電視片段,並指警方在調查階段已取得相關影片。裁判官又謂,今天本來打算播放多個鏡頭的片段,包括廣明苑外圍31個鏡頭、案發的尚德停車場地下及二樓梯間門口共4支固定鏡頭等,原本預計下周能勉強完成證供部份,但以現時發展看來已是不可能。
裁判官表明不想拖延下去,押後聆訊絕不理想,尤其是有陪審團的研訊,惟過往三星期的證供不算少,最終應消防處要求,押後至下周一續審,以讓消防處考慮是否要重召任何證人。裁判官表明,他會重召早前作供、案發時在接送梓樂救護車上的救護隊目鄭冠明以及駕車的救護員陳智楓再次作供。
梓樂父親周德明離庭時表示希望研訊盡快有結果,「始終係唔開心嘅事」,但稱諒解消防處需時預備應訊。
【案件編號:CCDI9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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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父親周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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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員鄭冠明(前)及陳智楓(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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