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手令搜屋檢雷射筆 青年藏武器罪成判更生中心

蘋果日報 2020/12/11 17:35

更生中心李德軒攻擊性武器王證瑜雷射筆

便衣警聲稱等過馬路時,聽到男生自言曾向警車掟汽油彈,遂以涉嫌縱火拘捕男生,及後警方在無手查令下搜屋,檢獲與縱火無關的兩支雷射筆,最終起訴男生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而沒有控告縱火罪。案件經審訊後被告上月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王證瑜今判刑時指,接納報告建議,判處20歲被告入更生中心。被告進入囚室前舉手示意,旁聽人士高呼「頂住呀」支持被告。
辯方早前求情透露,李德軒(20歲)希望成為公務員,若留案底可能夢想幻滅,並呈上多封親友求情信,撰信人包括任職高級警員的堂叔。王官決定索取更生中心、教導所等報告,被告還柙兩周。辯方今進一步求情,重申被告本性不壞,而報告顯示被告明白自己守法觀念薄弱,有悔意及已反省,建議判入更生中心,希望法庭接納。
李德軒被控去年9月26日在天水圍住處管有武器。根據便衣警黃潤堅證供,他在街頭聽到被告對友人說:「元朗近排可能發生掟汽油彈,如果我當時都喺場,我都會掟佢。」於是調查拘捕。王官裁定黃潤堅供詞不可信,但信納其他警員證供。
對於辯方反對將雷射筆及被告的招認供詞呈堂,王官認為警方有權搜屋,接納雷射筆呈堂,並指被告已獲警方解釋權利,仍透露衝突時曾用雷射筆「驅散警察」,最終裁定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TMCC402/20】
-----------------------------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蘋果》App,立即下載/ 更新iOS / Android
-----------------------------
支持蘋果深度報道,深入社區,踢爆權貴,即Like蘋果專題及調查組FB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