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安排屬「一次過」措施,登記的狗隻不超逾20公斤,以及不屬於《貓狗條例》所界定的格鬥狗隻、已知危險狗隻或大型狗隻。申請人須領有該狗隻的牌照及提交微型晶片資料,並為狗隻進行絕育手術及接種瘋狗症疫苗。獲批准的租戶須嚴格遵守署方訂定的守則,如租戶兩次違反飼養狗隻守則,有關批准會被撤銷。
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在出租單位內飼養未經批准的狗隻,或任由經批准飼養狗隻隨處便溺,每項都會被扣五分。自03年扣分制實施以來,約1,400個租戶因違反有關規定而被扣分。若兩年內扣分16分或以上,可被終止租約。房委會熱線:2712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