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本法》第90條,特首接受首席法官人選推薦後,行政署長會先通知立會內會,並由內會決定應否成立小組委員會討論,得到內會支持後,政府會於立會提出有關任命,獲支持後特首才正式任命。
林鄭月娥公佈張舉能任命時,特別提到她和現任首席法官馬道立均認為,立法會7月休會前完成任命程序會較好,令工作交接及部署更順暢,她強烈呼籲內會盡早選出主席,盡早處理包括任命首席法官在內議案,林鄭更特別點名現為主持選主席人、身兼大律師的郭榮鏗,指郭理應更加明白司法制度的重要性。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公民黨陳淑莊批評林鄭月娥將任命政治化,旨在挾司法機構威逼立法會,務求滿足一己政治企圖。陳淑莊指張舉能任命明年1月才生效,完全沒有逼切性在本屆立會會期內通過,而馬道立2010年9月接任時,立法會也是6月才通過有關任命,所以即使張的任命留待下屆立法會討論,時間依然充裕,質疑林鄭居心叵測,「唯一原因就是製造輿論,挾令內委會選出主席」,因內會選出主席後,先討論的不是張任命,而是正準備上議程的國歌法,一切均是林鄭為向北京示忠。
郭榮鏗下午見記者回應林鄭言論,指距離張舉能接任期還有10個月時間,批評林鄭把有關任命政治化,強調現在的內會是一個政治問題,並不可以透過程序解決,希望林鄭不要再「扮唔明」。
■記者林俊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