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首被告謀殺罪成囚終身 另兩人判誤殺下周一發落
謀殺誤殺石棺藏屍
荃灣DAN6工廈2016年石棺藏屍案,經歷44天審訊,七人組成的陪審團昨午一時半開始退庭,至晚上八時半仍未有結果,今早繼續商議,約共13小時後今午終達成裁決,陪審團一致裁定首被告「阿T」曾祥欣(30歲)謀殺罪成,他聞判木無表情。其代表大狀未有就謀殺罪求情,只就早前已認罪的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指,同意案情差劣,希望兩罪同期執行,法官最終就謀殺罪依例判「阿T」囚終身,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則囚4年8個月,兩罪同期執行。
陪審團一致裁定次被告「阿豪」劉錫豪(24歲)謀殺罪不成立、誤殺罪成,他聞判即落淚;而第三被告「阿K」張善恒(27歲)則以六比一脫謀殺罪、被一致裁定誤殺罪成。法官將於下周一聽取兩人的求情及判刑。法官亦感謝陪審團的付出,給予雙倍陪審團津貼,希望他們過一個快樂聖誕。
三名被告否認於2016年3月4日謀殺男子「阿J」張萬里,但承認非法埋葬屍體罪。
本案可謂經歷一波三折,上年4月首次在高等法院開審,但審訊達27天後,63歲的主審法官李瀚良因患病需要即時跟進治療,短期內未能復工審理案件,控辯雙方商討後,決定解散全體陪審團,擇日重審。當時控方已完成舉證並開展辯方案情,首被告曾祥欣正接受盤問。
案件原定今年3月重審,惟因特赦證人「小草」何菱瑜懷孕,預產期為4月,醫生建議臨盆在即不宜出庭作供,產後亦需休養,故再度延至10月中才重審。控方證人須再次出庭作供,而首被告曾祥欣則變相有兩次自辯的機會。
據控方開案陳詞,透露涉案工廈單位由首被告租住,內有閣樓,案發時三名被告和小草何菱瑜在單位同居。據小草稱,首被告曾稱阿J欠他錢,若殺死阿J,將可獲得3,000萬美金。案發當天,小草目睹首、第三被告上網搜查適合落手殺人的地點,他們打算將死者焗暈,然後注射酒精,造成他飲醉酒的假象,再棄屍。
兩人及後往買繩、膠袋、哥羅芳等,阿J約下午1時抵達單位,小草在閣樓看見次被告拿着倒有哥羅芳的底褲多次上落閣樓。不久後,她聽到有男聲大叫「X你老母」,次被告亦謂「X你老母」;及後該男聲更說「唔好玩喇,會死人㗎」,她聽到有人遭掩住口鼻的「嗚嗚」聲音。此時,身處閣樓的首被告將相信是酒精的液體注入針筒並落樓。
小草後來得悉阿J已死,感震驚和害怕,更遭警告「唔關你事,繼續瞓」,她遂裝睡偷聽三人商討棄屍。
後來三人購買膠袋、水泥和木板等,將屍體藏在自製的石屎棺材內,但最終因石棺太重而無法搬離寓所,棄棺「着草」到台灣。
警方直至3月29日才發現阿J屍體,法醫指屍體已開始腐爛,四肢與身體斷開,左胸、腹部等有多處刀傷,肝臟驗出哥羅芳,但基於屍體重腐爛,無法確認死因。三人於翌月12日遭押解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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