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依序為耀天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慶秋,及保養部經理吳茂盛。三人各面對一項沒有確保升降機工程妥善進行罪;耀天及劉另各被控外判升降機保養工程前沒通知機電工程署署長。耀天及劉昨承認全部控罪,吳則未答辯,押後至4月26日再訊,以便辯方尋求專家意見。
意外導致女住客郭妙英(64歲)死亡。機電署事後發現,負責煞停肇事升降機的制動系統長期缺乏潤滑,出現過熱、制動臂未能完全打開、機件互相磨擦震動致螺絲鬆脫的情況,減低有效制動力,令升降機非預定向上移。代表耀天及劉的大律師求情指,公司在2015年通過審核,機電署滿意其營運方式,旗下升降機每兩個月保養一次。辯方指按照紀錄,肇事升降機在案發前一年,即2017年4月有拆開檢查過制動系統及添加潤滑劑。
案件編號:FLS12468-12472/18
■記者陸羽平、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