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胖漢扮富商案 地產經紀曾與被告帶兩女子酒店過夜

蘋果日報 2018/12/07 16:35

扮富商高衛健強姦

無業胖漢涉扮美籍富商騙財兼強姦找換店女職員一案續審。控方傳召兩名證人,憶述被告如何「充闊佬」。協助被告租屋的地產經紀供稱,被告自稱為內地珠寶廠商,有服務多年的私人司機接送,女事主X是其妻子並正懷孕。經紀在盤問下,承認曾與被告及兩名女子在酒店房過夜。私人司機則供稱,當時他只是獲被告邀請「試工」,正職其實是賓館東主。
利嘉閣地產經紀郭浩龍供稱,2016年9月13日經同事介紹,認識被告高衛健(34歲)。當時被告自稱姓潘,表示打算租屋予妻子家人居住,並向他介紹女事主X正是其妻。郭指X被稱呼為「潘太」時,並無異樣。
司機忘記僱主姓氏 令經紀大感奇怪
之後郭與被告及「潘太」四出「睇樓」。被告指「潘太」懷孕,希望郭與業主「講聲」,好讓他們盡快租樓。最終被告決定租住九肚山玖瓏山單位,月租1.6萬元,由「潘太」簽署租約,被告則以現金支付上期及佣金。
郭憶述被告當時有司機接送。被告向他透露,自己在內地設廠,從事珠寶生意,而「潘太」則居於天水圍,每次「睇樓」後司機都會先送「潘太」回天水圍,之後才載被告返回九龍站上蓋豪宅。
郭坦言不知道為何被告夫婦二人不同住,但坦言感到兩人關係一般,「唔親暱、唔多傾計,唔似兩公婆,覺得佢兩個之間有距離感」。郭又指被告經常指司機服務多年,關係熟稔,但郭坦言「唔覺」,因有次與司機閒聊時,司機竟忘記被告姓氏,令他大感奇怪。
私人司機實僅試工
控方問郭曾否與被告一同「識女仔」,郭表示沒有;惟後來辯方盤問郭時,辯方明言「做過咩就唔講」,但指9月19日被告在沙田訂了一間酒店房,之後郭及兩名女子上房,至翌晨才一同離開,郭則同意。
司機邱德耀則供稱,其正職為賓館東主,2016年打算從事兼職私人司機賺外快。他於9月14日接得被告來電,稱有意聘請私人司機及助理,要求他先「試工」,日薪500元,邱答應。邱指被告曾稱如他成功獲聘,月薪可達2萬至3萬元。
邱續稱,當時常到九龍站上蓋豪宅接送被告,對方聲稱「住喺嗰度」。邱起初指被告介紹X為女朋友,並指兩人關係一般。惟邱接受盤問下,同意當時向警察供稱被告指X是其妻子,又指兩人常「打情罵俏」。
【案件編號:HCCC61/18】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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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郭浩龍(蘇曉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