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入稟狀,韓明光在今年七月二十日,支付一張永亨銀行的支票予賴細生,涉及款項達六百二十八萬元,但其後該支票未能兌現,經多次追討不果,遂入稟興訟。不過,入稟狀未有披露,支票涉及的是甚麼交易。
韓明光與賴細生淵源甚深,○二年三月當時身兼大股東及耀生行主席一職的賴細生,出售兩成八的耀生行股權予當時身為東聯控股(1182,現稱基業控股)主席的韓明光。
引入韓明光為股東後,○三年二月韓明光取代賴細生,成為耀生行主席。之後,賴細生逐步退出耀生行,並減持股權。而耀生行在韓明光經營下,先後易名泓通控股及中國環保電力,轉向進軍中國垃圾發電業務。
賴細生離開耀生行,一度絕迹於媒體。近年唯一見報的原因是他成為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貪污案的特赦證人,賴氏等多名人士行賄陳裘大,涉及賄款三百一十六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