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ICO平台或需向證監會申請牌照

蘋果日報 2017/09/07 18:13

證監會證券ICO

證監會日前發聲明指,以首次代幣發行(ICO)的數碼代幣或歸類為「證券」,受法例規管。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今表示,ICO是否受證監會規管,取決於該產品的特質,如涉及集資,則需受《證券及期貨條例》規管,相關平台發行商應向證監會申領牌照。她相信業界歡迎證監會作出指引。
梁鳳儀稱,對於已發行而未申領牌照的ICO,證監會或採取行動。惟不少平台以海外為基地,她承認執法有難度,但並非沒有辦法。惟內地現時已封殺ICO融資,她表示內地情況不同,中港監管不可一概而論。
金管局助理總裁李樹培強調,香港並非禁止ICO,而是「搞清楚佢係邊類嘢」,如僅發行虛擬商品則無須領牌。
梁鳳儀表示,因為市面上的ICO項目良莠不齊,「唔係買代幣去冒險樂園玩,睇到玩啲咩」,部分項目回報不清晰,故會加強投資者教育。
另外,李樹培預告,10月25日將公佈以區塊鏈做貿易融資的新合作。他指,去年數間銀行試行實驗計劃後,發現結果不錯、提升效率,認為項目「有潛力」,今年擬擴大範圍,更會涉及跨區域合作,屆時公佈詳情。
記者:卓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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