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人唔係動物,我接受唔到用寵物火化方式處理我嘅BB!」曾面對太太4次流產的鍾先生,第一胎只差一天便滿24周,他極力爭取下才獲醫院酌情處理,讓他可為「大仔」申請合法火化及安放骨灰。惟太太之後3次流產,胎兒均只得十多周,鍾只能眼白白任由院方將他們當醫療廢物處理,「現行法例下,即使攞到(死胎),我喺坊間都唔能夠搵到火化服務,徬徨無助」,最終他只能將對子女們的思念,化作4個「黃金小天使」串成金鏈,常伴左右。
30多歲的鍾先生從事文職,2013年11月首次懷胎的太太在23周零6天時突然穿羊水流產,胎兒只差一天才滿24周,為了不讓「大仔」被棄置堆填區,他花兩個月爭取才獲醫院批出文件,讓他申請食環署火化服務及輪候骨灰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