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明年起聘印傭須多付500至800元 羅致光指有職業介紹所銀彈利誘外傭「跳工」
羅致光外傭勞工處
印尼將於明年1月14日起實施免除輸出勞工就業服務費用的新規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立法會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新規定主要轉變是三項目前由外傭承擔的費用,包括出國護照、良民證,以及印尼社會保障供款,將改由僱主承擔,總額500至800元。
目前37萬外傭在港工作,其中近16萬是印傭,不少議員憂慮認新規例對本港僱主構成經濟負擔,羅致光表示,香港外傭僱主關注新規例下,特別是技能培訓費用,會否最終轉嫁到僱主身上,勞工處已向總領事館反映香港僱主意見,處方會繼續與總領事館保持聯繫,跟進新規例安排。
他指出,勞工處曾於今年9月與印尼駐港總領事館代表會面,據總領事館表示,新規定的主要轉變,在於目前由外傭負擔的三項費用,即其出國護照、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以及印尼社會保障保險供款,將改由僱主承擔,總額約500至800港元;而目前由外傭負擔的技能培訓費用及技能證明書的費用,則由印尼地方政府承擔,印尼政府現正就新規例的其他收費項目及實施細節制定安排,並會適時公佈。羅強調,當局一直有向印尼駐港總領事館反映本港僱主關注,表明不應令香港僱主聘請費用大幅增加,影響外傭就業。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立法會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新規定主要轉變是三項目前由外傭承擔的費用。資料圖片
另外,有議員在會上關注外傭短期內多次換僱主的「跳工」問題。羅致光表示,入境處特別職務隊已加強審查經常轉換僱主的外傭工作簽證申請,包括詳細審核申請人情況,統計其12個月內提前終止合約的次數及原因,以調查有否濫用便利措施「跳工」,如發現出現上述情況,將拒絕有關外傭的工作簽證申請,及要求他們離港。
羅又透露,勞工處近月接獲投訴,指有職業介紹所向外傭求職者提供現金獎賞等金錢誘因,吸引他們使用其服務處理續約事宜或尋找新僱主。勞工處經巡查後,已令相關職業介紹所停止該等營商手法。勞工處亦已向所有提供外傭介紹服務的職業介紹所發信,提醒他們不應透過營商手法鼓勵或教唆外傭「跳工」。勞工處會繼續積極探討更有效和更具阻嚇力的方法,以查察誘使外傭「跳工」的職業介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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