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梁振明(48歲,圖)報稱裝修工人,現時失業,暫毋須答辯,昨獲准保釋。控罪指他於今年11月1日,在深水埗海麗邨海暉樓一單位外襲擊同名的少年梁振明。控方在庭上透露,事主用電筒照向對面大廈被告居住的單位,被告於是上門拍門找事主出來,隨即摑他三巴。
控方昨日取得法律指示後,反對讓被告簽保守行為,指被告有一個涉及暴力的案底,加上事主未成年,裁判官則指:「11歲好大殺傷力㗎𠵱家,你知啦」,並向被告解釋案件不算嚴重,認為可酌情處理,但須由律政司決定,遂將案押後至下月15日再訊,待控方再向律政司索取指示。
案件編號:KTCC57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