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會10月才開始 難趕及今年過關
梁或改入境例封殺雙非

蘋果日報 2012/04/19 00:00


梁振英突然叫停私院明年接收雙非孕婦,但至今未交代取消在港出生的雙非嬰居留權的法律理據。自由黨主席劉健儀昨日與梁振英會面後,引述梁稱上任後會透過法律途徑,解決雙非嬰居留權問題。
有政府官員指出,透過法律途徑解決雙非嬰居留權問題,不外乎透過人大釋法,或修改《入境條例》;不過這兩個方法也要在梁7月1日上任後才可落實。人大釋法爭議很大,相信梁非到最後一步也不會做。
修改《入境條例》方面,由於立法會在7月底休會,新會期10月才開始;就算梁7月上任即展開修例工作,最快也要10月後才提交立會審議,應趕不及在2013年前通過有關修訂,換句話說梁上任半年內難以解決雙非嬰居留權問題。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目前最快及最可行解決方法,就是特首曾蔭權批准經濟動力林健鋒的私人條例草案,修改入境條例中有關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定義,以還原96年基本法籌委會的立法原意,即雙非嬰兒不能享有居港權。該議員相信立法會必定加快處理,令有關修訂可於立法會7月休會前通過。
據了解,政府內部雖認為林健鋒修訂可能違反《基本法》,但有立法會議員指只要特首曾蔭權「開綠燈」批准,就算通過後有人提出訴訟,相信終審法院審理時要提請人大釋法,最終可解決問題。
有關私人草案能否在立法會審議須先過三關,包括經立法會主席裁定草案不涉及政府開支、政治體制及政府運作;若草案涉及政府政策,需經特首曾蔭權書面同意,最後由立法會分組點票表決。
資深大律師兼公民黨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指,終審法院當日就莊豐源案裁決時,同時解釋《基本法》第24條,指在港出生的中國公民都享居留權,故沒可能透過本地立法違憲推翻終院解釋。唯一的法律途徑取消雙非嬰的居港權是釋法,但政府不需釋法,可利用《基本法》第22條,即內地及港府有權限制內地人出入境,來阻止雙非孕婦來港產子。
另一資深大律師兼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表示,即使有關條例草案在立法會審議,相信也不會獲得通過。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表示,該私人條例草案是政治姿態多過實效,修例涉及人權法治等重大爭議性問題,加上有深遠影響,不能夠為了在今屆立法會會期內通過,便犧牲人權法治。立法會內具法律背景的議員,必會有很多提問。若不能於今屆會期內完成審議,於下屆立會便要重新開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