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一: 陳小姐表示,有線電視營業員早前上門推銷電視服務,指她申請後可以每月一百二十多元使用寬頻上網,雖然事主未滿十八歲,營業員教唆她利用其母名字登記及簽署,事主被游說下簽約。
她稍後發現,根本沒有一百二十元的服務計劃,致電有線投訴,職員指事主缺乏證據。她不忿再向有關營業員查詢,對方仍堅稱有此計劃,更令事主不滿。
教用母親名字登記
有線寬頻收費電視部函覆,該公司一向注重營業員的推銷手法及程序,營業員代表該公司進行任何推廣前,必須經過嚴格培訓,以確保營業員於解答客戶查詢時,能提供最新及準確資料。該公司對事件甚表關注,除就事件作內部調查外,亦已提醒營業員應有推廣程序及守則。
有線已就事件向事主解釋,並酌情為事主中止服務合約及作退款安排。